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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1日              作者:组织部                 阅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现就做好今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二、有关步骤

    1. 根据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按照发展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考察联系人、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送《安阳师院发展对象备案表》,进行政治审查,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429日前完成发展对象政审综合报告撰写工作。

    2.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材料,组织填写《安阳师院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表》。55日前,将党员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报送至所联系组织员办公室进行预审。

    3.  510日前,书面通知预审结果,各单位派人到党委组织部819房间领取《入党志愿书》。

    4.  各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筹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委组织员根据分工指导监督。

    5.  校党委审批前,党委组织员和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填写谈话意见,做好谈话记录。

    6.  预备党员转正,应在预备期满前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各党支部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及公示基础上,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7524日,基层党委(党总支)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aysyzzb@126.com)报党委组织部819房间。

    1)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入党志愿书》(按备案表顺序,预备、转正材料分开插放成两叠,教师党员材料单独报送)

    2)发展、转正情况备案审批表

    3)安阳师院基层党组织党内信息统计表

    8. 党委组织部汇总整理材料后报校党委研究审批。

    三、有关事项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把任务分解好,落实好,不得出现超出计划或完不成计划的情况。

    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民主推荐制、票决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及时领取、报送有关材料,相关材料格式模板见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栏目。

    3.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党员担任,学生正式党员不足的由教职工党员担任。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待预备期满后方可讨论转正,不得提前。

    4. 已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不得回原所在党组织转正,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 为保证党内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提前检查、更新《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与发展对象谈话、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召开后,即可进行信息录入,输入信息要准确、完整。《系统》信息必须与报送材料信息一致。

    6.切实做好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单位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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