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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4日              作者:组织部                 阅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全省组织系统开展服务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豫组〔2016〕1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省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范围和规模

    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贫困地区需要的原则,2017年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从省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省管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选派规模,根据各地需求、挂职人选推荐和意向性对接情况确定,原则上为38个国定贫困县(含已摘帽县)、15个省定贫困县至少各选派1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对国定、省定贫困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一般不在行政机关挂职。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应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选派程序

    (一)组织推荐、上报人选。各基层党组织根据2017年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情况(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要求确定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二)开展意向性对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对各单位推荐的挂职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确定最终人选,组织开展意向性对接。

    (三)确定选派方案。8月上旬,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根据意向性对接情况,研究确定选派规模、下派人选及挂职岗位。

    (四)开展培训动员。8月中旬,召开2017年博士服务团培训动员会议。

    (五)人员到岗工作。8月底前,新挂职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岗开展工作。

    六、有关要求

    1.选派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是人才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基层一线培训锻炼干部和人才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按需选派,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真正把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选派出来。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于7月18日(周二)前,将推荐人选的《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和《河南省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印章后,报送组织部(逸夫楼808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zzb@aynu.edu.cn

    联系人:李旭明  联系电话:2900001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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