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现就做好今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安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二、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全年发展党员计划完成情况,合理调控结构和规模,确保全年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10月17日前,严格按照发展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并报送《安阳师院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安阳师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10月上旬,党委组织部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学习《安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10月31日前,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秋季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通知另下),进行政治审查,形成党员发展对象政审报告。
11月10日前,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并填写《安阳师院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表》。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纪检、学生、教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月25日前,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党委组织员指导监督。
11月30日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2月10日前,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预备党员转正,应在预备期满前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于预备期满后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发展党员、转正党员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党校教务管理系统》。
12月29日、30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安阳师院党员发展、转正情况信息表,安阳师院基层党组织党内信息统计表(纸质版一份)报党委组织部存档,电子版发至邮箱:aysyzzb@126.com
三、有关事项
1. 本学期是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后第一次具体实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民主推荐制、票决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 教职工党员发展、转正,党总支党员发展、转正由校党委审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须由本单位正式党员担任,学生正式党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党员担任。预备党员必须待预备期满后方可讨论转正,不得提前。已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不得回原所在党组织转正。
3.切实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养考察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预备期期间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组织进行入党宣誓并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