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与党校办公室合署,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
1.负责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基层党建工作发展规划、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抓好各基层党委的建设,指导各基层党委抓好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协助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审查工作。
二、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1.制定学校发展党员规划,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2.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
3.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与管理;协助做好优秀大学生选调工作。
4.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配合校纪委做好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5.做好专题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和干部职数的编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中层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2.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送优秀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3.负责干部管理监督。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做好中层干部的请销假、兼职、因私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
4.负责驻村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退休工作、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政审与备案工作。
四、知识分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负责省管专家、市管专家以及博士服务团成员的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五、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